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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证明,基础是多么的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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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6-19

本文共 4043 字,大约阅读时间需要 13 分钟。

原文出处:http://www.cnblogs.com/netgarden/archive/2006/12/15/590009.html

  中国人大都喜欢用武侠小说来比较软件开发,但是在实战武功中,只有葵花宝典才是最厉害的,也只有掌握了葵花宝典,才能称为“不败”。  

  但什么才是软件开发的葵花宝典?

  让我们先从一些现象出发。我们的前提是,软件开发是一项智力密集型劳动。对于智力密集型劳动,我们观察到的现象是,个体的表现差异很大,团队的 表现差异很大,组织的表现差异很大,国家的表现差异很大。这不象体力占主要的劳动,象百米王跑百米的速度也仅比我快50%。但在棋类运动中,一个高手可以 车轮战数位低手,而且毫无例外地将他们一一击败!

  这些智力运动员表现出的特点是,计算精确而且速度快。其行为很象东方不败。虽然关于葵花宝典的传说很多,但最准确的描述只有一个字“快”。东方不败已经快到了吓人的地步。就象卡斯帕罗夫已快到了深蓝的地步。

  有一则关于物理学家玻尔的轶事,有一次玻尔在普林斯顿大学听两个年青教授演讲他们的工作成果。期间玻尔突然发言说,如果照你们的研究算下去,会得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推论。结果两个年青教授回去计算了两天,果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。玻尔是如何做到这样快的?

  在软件开发中,我们同样注意到这样一种高手,他们可以每天写出一千行左右的高品质代码。他们可以运用已有的一些软件包,迅速完成一个新的产品。他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,学会一项新的程序语言或是新技术。他们表现出一种神奇的速度。

  在武侠小说中,所有的高手都有一些凡人不能企及的表现。象张无忌学太极,用龙爪手击败龙爪手名家;乔峰用太祖长拳击败天下英雄;姑苏慕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令狐冲一剑剌瞎十几双眼睛等等。我认为,之所以他们能做到这样,关键是在于他们快。

  快并不意味着不准或品质差。快与品质并不矛盾。

  高手的快,其实包含着很高的品质在其中。如果你因为高手的快,就质疑其品质,那就相当于在问:东方不败出手那么快,会不会刺不准?东方不败并不满足于刺死对手,他会在对手身上刺朵花。他把杀人变成了艺术。准确来说,他真正的兴趣不在杀人,而在于艺术。

  退一步说,就算东方不败第一击有点偏差,他稍作修正后,马上跟上的第二第三击,也会击中他想击中的地方。在武功差的对手剑还没拨出来的时候,他已杀死对方并刺上了一朵花。

  所以真正的软件高手,他并不满足于他的代码能有效地工作了,他认为编程是艺术,并醉心于其中。在低手能写出一个版本的时间里,他已经写出了第十 版。其品质当然不可同日而语。就象一个九段棋手,在给定的时间里,他能计算十种可能,并将每种可能计算到100手之后,从中选择一种最有利的下法。低手岂 有苟全的机会?

  高手写软件总是不停地在重构(refactoring)。高手喜欢迭代式开发。高手说,增量就是打补丁,迭代就是推倒重来。对于软件这种东西,写一遍它可能ok(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),写十遍就是一个伟大的产品,再多写一遍它就更伟大些。

  高手快的诀窍在于他很熟悉各种东西。高手看书很快,因为每一本新书里,值得他好好看的新技术只有一两章的内容。他能迅速看完,并准确领会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和价值。而对于一个新手,每句话都是新的,他都需要去理解,每一段例子,他都需要去试。

  很少看到一种100%全新的技术或理论。就象java language specification里说的,java没有使用任何新技术,用的都是业界久经考验的技术。对于高手来说,那些技术都是他所熟悉的。自然,很快他就从 一个c++高手变成了java高手。如果一个编程新手学java,学两年也不如一个高手学两个月的。高手学新东西快。

  高手写代码速度快。统计结果说,人均每人月的有效代码速度大概是300至400行。但那是业界平均生产效率。对于高手来说,这个数字太低了。每 天写300至400行是完全有可能的。因为在写代码时,所有知识都已具备,已经没有任何需要他多花时间的事情了。他甚至很少需要debug。

  高手重用代码的能力很强,熟悉新的api的速度很快。这也是因为,他曾经使用过很多的api,重用过很多的代码。他知道哪些是可用的,哪些有缺 陷。他既过用qt,也用过gtk+,也用过windows api & mfc,也用过awt & swing。新的api对他来说,也是老熟人。

  高手喜欢用轻量级的工具,象vi,notepad,最多到ultraedit这样复杂的。高手用这种工具写出很多的东西。这些工具就象东方不败的针。那根针已具有神奇的魔力,有时候它可以当激光枪来用。

  对于一些重量级的工具,高手虽不常用,但一经使出也威力大于常人。如果让东方不败用剑,最厉害的剑术名家也会败得很难看。高手其实用过很多的重 量级工具,而且深知其优缺点。所以使出来,就会把威力发挥到最大,而把缺陷减少到最小。而低手则不然,总是把缺陷加以大大的发扬而浑不知其精髓何在。就象 很多人学用uml、rup、xp、design pattern那样。

  高手所学博杂且融会贯通。高手做什么都快,当低手还在一愁莫展的时候,高手已经圆满解决问题,去干别的事去了。

  相信你有一点点想成为高手了。但是有一个问题亟等解决,那就是“欲练神功,必先自宫”的问题。这一点其实是有比喻意义的。就是说,你必需抛弃一些世俗的人们很看重的东西。有诗为证:

  世人都晓高手好,只是寂寞受不了

  世人都晓高手好, 只有名利忘不了

  世人都晓高手好, 只有金钱一定要

  世人都晓高手好, 天下美女都要抱

  世人都晓高手好, 不写代码最最好

  高手的武功不是一朝一夕练成的。还记得玻尔那件轶事吗,玻尔回答说,他年青时也计算过很多的问题。在很多计算的基础上,高手能培养起一种感觉。 高手不写代码就能做设计是因为他以前写了很多的代码。而且他们会保持写代码,以保证自已的水平不下降。想一想九段高手是如何练成的。最难做到的是能忍受十 年磨一剑的寂寞。别人在父母那里撒娇时,他们在一旁用功。十年磨一剑,剑就成了东方不败的针。

  在你下定决心要做高手之后,也就是下定决心抛弃那些世俗的追求之后,也就是你下决心忍受那些来自于庸俗的人的白眼、攻击和谩骂之后,你就具备了练成神功的必要条件。

  事实上其实你不必一开始就练神功,一开始大家可能是为了钱,房子,汽车,美女才编程序的,然而后来艺术就从中产生了。那时高手就不再关注那些东西了。卓别林曾说过,他开始进入那个圈子也是为了钱,后来艺术就从中产生了。当然,也有人一开始是为了艺术,后来变成为了钱。

  所谓三十而立,就是说到了三十,你找到了你的真爱,值得用一生去追求的那种。比如说有的人到了三十认为这一辈子应该赚尽可能多的钱,这也没什么 不好,也可以把赚钱本身变成一种艺术,所谓资本运作是也。所以在三十以前,有些私心杂念没什么。三十以后还这样是可耻的。而我,想做一个程序员。

  每个人做自己最喜欢的事。这个世界需要程序员,也需要资本运作。所有真正的程序员,他最喜欢的事是编程和他自已。如果他后来去做ceo去了,不再编程,只说明他本来不是一个真正的程序员。

  在成为高手的路上,要有热情,要循序渐进,要持之以恒。

  要靠自己,书要快快地看。要试图迅速理解其主旨。其实你快快看所接受的信息量,与慢慢看接受的差不多。能明白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功底。以 后用到再回过头来看。一本对你来说新东西太多的书,不要指望看一次就全理解吸收。就象很多功力不够的人看design patterns那本书一样。慢慢看还不如找到多种 信息来源,都快快看一遍。对于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,只看一本书很远远不够的。

  要靠自已,事要快快做。有一个朋友,几年前我介绍他去玩玩linux,他也表示想玩,但他现在还没碰过。他失去了很多机会。

  平时要有意识提高自己写代码的速度,其实你一天写15行有效代码,与你写50行有效代码,其品质是差不多的。你应该把那些业界平均水平抛诸脑 后,把超越自己做为唯一目标。等到你写了很多各式各样的代码,你的水平就不一般了。一个老师曾向我介绍他的学英语的决窍,他说你去啃原版小说,啃到50 本,就和一般人有很大距离了。就是这个理。如果你写得太慢,怎么能写得多?水平怎么能提高?

  要靠自己,学很多别人怕学的东西。低手总会说:这么多东西怎么学得过来啊。于是就少学或不学。这样就成不了高手了。高手有非常广的知识面,有很丰富的经验。知道很多低手不知道的事。玩过很多低手听都没听过的东西。

  要靠自己,努力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。个人技能是在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的过程中提高的。比如你喜欢用delphi,客户说一定要用vb,那你就答应他,然后把自己培养成为vb的高手。用户的需求看似**,但对你是一个机会。

  怎样才能做到看书快,写代码快,学新东西快,一个显而易见的途径就是将工作并行化。你在一台机器上make时,同时可以在看别的文档和聊天。对 于计算机是这样,对人也是这样。如果你只能串行地处理问题,你的速度将提高有限。你的大脑有很大潜力可挖,它应该是一个多任务分时系统。努力减少它 idle的时间。搞经济的samuelson被人称为human brain main frame,可见他的大脑有多快。

  让你的思维快起来,你就会区别于那些反应迟钝的人。如果你不能让人生的道路变长,就让它变宽。这世界变化快,需要你变得比它快才行。

  这样加快并不会让你短命,相反,你有更多的时间来享受生活和锻炼身体。你的生活将更有品质,更丰富,更有意义。面对变化,你将立于不败之地。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,需要跑得比昨天的自己更快。

转载于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xmchene/p/46191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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